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项目编码:2404-350500-04-01-986078)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配套基础设施,满足泉州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需求,推进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创建工作。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二、项目单位: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中心。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仕公岭。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8688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面积7934平方米,改建用地面积7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陵园山门、陵园广场、《无名英雄纪念》景墙的基础、主题雕塑(含大门前4座石狮)、道路停车场、景观绿化、公厕(建筑面积117平方米)、围墙、挡墙及配套的安装工程等。
六、技术标准:
项目按照《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420-2007)(2016年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10311.28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1685.0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82.81万元,预备费93.39万元,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8350万元(按原概算纳入,不作为实际支付的依据,不可调剂到其他投资使用,以实际数额直接纳入财务决算)。资金来源由泉州市财政筹措及社会捐助统筹解决。
八、建设期限:5个月。
九、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园区环境。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关于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中心市区城建总指挥部会议纪要〔2024〕5号)。
2.《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泉发改〔2024〕211号)。
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00202400047号)。
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5.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泉评审〔2024〕13号)、《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概算审核意见书》(泉评审概〔2024〕5号)。
6.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并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确认的《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确认的《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初步设计》。
十二、相关要求:
1.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据此进一步优化施工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概算审核汇总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