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获悉
为更好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合印发《南安市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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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生态住宅是什么?
该《方案》由南安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通过对福州市等先行地区实地调研,并结合领域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明确可通过设置户属空中花园和空中园林街巷等立体绿化措施,推行绿色理念的立体生态住宅。
立体生态住宅又称为“第四代建筑”“第四代住宅”,是将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建筑,通过平台立体绿化,形成户户有花园庭院的建筑模式。“立体生态住宅打破了传统居住模式,为城市提供了新的居住方案,让城市建筑与园林景观相生共融,真正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南安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对推动房地产行业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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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形式和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南安市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中明确可作为立体生态住宅的住宅、商住等项目。同时,立体生态住宅应在市自然资源局允许的重点地段试点地块项目且在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时才可进行规划建设。
试点项目可采用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园林街巷、底层公共休闲空间等建设形式,住宅建筑单套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120平方米。
其中,户属空中花园,要求设置外挑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的空中花园,宜设置在每套住宅的客厅外及建筑转角处,且空中花园正对上一层外墙面不得设有客厅、卧室、厨房、书房的窗户,保证私密性。空中园林街巷,要求设置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供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底层公共休闲空间,要求建筑底层(除底层设置商业外)设置层高不低于3.3米、不高于6米的居民公共休闲活动空间。
需要注意的是,住宅建筑不得设置跃层式住宅,不得设计带有敞开连廊的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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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若试点项目采用户属空中花园建筑形式,外挑尺寸应不小于2.4米且不大于4.2米,高度不应低于2个自然层高,绿化部分面积不应小于空中花园水平投影面积的50%,覆土厚度不小于0.5米,并布置自动点灌系统,空中花园不封闭、无围护结构,且后期不得分割。户属空中花园如符合上述条件,允许空中花园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且不受技术规定有关该类空间的面积比例控制。
若试点建筑采用空中园林街巷建筑形式,应设有连接一定数量住户、供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高度不应低于2个自然层高,平台不封闭、无围护结构,且后期不得分割,开敞面无围护墙但应有围护设施,沿开敞面应做绿化。开敞式公共平台如符合上述条件,允许公共平台(不含公共配套设施)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建筑面宽不受相关技术规定的面宽控制。
此外,《方案》明确立体生态住宅建筑密度可按首层建筑物基底面积标准进行计算;空中绿化面积按20%折算计入项目绿地指标;地面绿化可执行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