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鲤城法院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助力江南新区江滨南岸地块完成腾空。
据悉,该地块拟建设鲤城江滨南岸体育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晋江南岸城市形象,完善江南新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据了解,此次涉案地块位于江滨南岸,共190.63亩,原由泉州某物业有限公司管理,2007年10月,该物业公司将地块使用权租赁给泉州市某零部件有限公司,后又由该企业转租给7家汽车培训公司,用于驾校培训。2022年5月,因政策需要,该物业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向泉州市某零部件有限公司提出要解除合同,双方多次就此展开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2023年6月,该物业企业以未按时交纳土地使用费等为由,诉至鲤城法院。经判决,被告泉州市某零部件有限公司、第三人7家汽车培训公司应立即腾空交付上述地块,并支付相应的占有使用费、违约金等费用。因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鲤城法院依法立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