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延长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事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春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延长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地基本情况
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址在永春县岵山镇铺下村,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原出让合同永地(2007)合Z-6号、不动产权证号:永春(国用)2012永春县不动产权第2189号,土地使用面积18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依不动产权人的申请,
拟给予办理延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手续,延长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至2073年11月8日,并补交7.17万元土地出让金,不动产权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二、公示期限:2025年3月27日之2025年4月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单位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延长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永春县鹏源街109号
联系电话:0595-238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