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开发区狮子山范围内坟墓迁移的公告
尊敬的村民及相关权利人:为了推进泉州开发区狮子山公园建设,根据《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晋江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需对在狮子山区域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为了确保迁移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狮子山坟墓迁移范围四至为:东至开发区德泰路,西至企业用地,南至开发区崇宏街,北至开发区崇惠街。
二迁移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请相关权利人务必在此期限内完成登记及迁移。
三迁移流程
1.登记确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及属地村委会证明至池店镇政府办理登记手续。
2.迁移补偿: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物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规〔2024〕3号)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四其他事项
请上述范围内坟墓主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前,将坟墓骨灰自行迁移至合法公墓或市、镇、村骨灰堂,并到所属村委会办理坟墓迁移登记手续,逾期未迁移或未办理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具体事项请与所在的村委会联系。
特此公告。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