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人才在我市购房置业,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公证摇号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安排10%住房套数,供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产业实用人才、“2023泉州民营企业100强”企业人才报名购买,具体条件如下:
一、前置条件
1. 购房人在购房时须在全市范围内连续缴满6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或公积金(不得补缴),且购房时仍在缴纳。
2. 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以及人才所在单位的县(市、区)内名下无住房的。
二、购房对象(符合其中之一)
1. 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且在服务期内。
2. 产业实用人才: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就业,年薪达到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年薪是指一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薪金的总收入,不包含期权、股权和分红、科研成果转化等。当年度调整工作单位的,可以合并计算。
3. 入选“2023泉州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员工:2023泉州民营企业100强排名1~20名可推荐3名员工、21~50名可推荐2名员工、51~100名可推荐1名员工。
三、其他
1. 购房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按实际计算。
2. 成功入围购房顺序名单(按房源套数的1.3倍生成)的高层次人才、产业实用人才、“2023泉州民营企业100强”企业人才应按要求、按时出席选房现场。无正当理由缺席3次的,半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与高层次人才房源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