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安校区(二期)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签约的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27日发布了《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南征预公告〔2023〕050号),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安校区(二期)项目土地、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启动征收。经前期调查,现将启动征收补偿签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涉及罗东镇山坂村。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由罗东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三、签约期限
(一)提前批签约期限: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止;
(二)其他批签约期限: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四、完成签约的优惠政策
提前批(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5日)完成签约可享受提前批相关奖励金和按期签约奖励金;其他批(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签约可享受按期签约奖励金。
五、选房顺序号
凡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签约,并按期完成房屋腾空移交的被征收人,根据腾空日期发放选房顺序号;同一天完成房屋腾空移交的将进行摇号抽取选房顺序号。
六、其他事项
(一)签约地点:南安市罗东镇文卫商旅项目建设指挥部;联系电话:0595-8656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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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罗东镇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南安市罗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