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和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的禁止通告》,详情如下:
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的禁止通告
为加快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建设步伐,确保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征收范围涉及龙湖镇秀山村、新丰村、后溪村、内坑村,永和镇旦厝村、福田村、玉溪村、割山村、永和村,具体范围详见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用地范围图。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办理户籍分户、入户;
(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三)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四)设立或改变土地房屋租赁、抵押关系;
(五)对房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翻建、装修;
(六)抢栽抢种花木、果树、种苗等地上附着物;
(七)建窑、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
(八)对自来水、污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建设或继续建设;
(九)其他影响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活动。
三、对擅自实施上述行为的,在补偿安置时一律不予认定。
特此通告。
附件:
1.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龙湖镇用地范围图
2.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永和镇用地范围图
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
(彭田连接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