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和永春县
分别发布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其中
安溪拟出让及划拨11幅住宅用地
合计536亩
永春住宅用地
合计40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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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安溪
根据计划,2023年度安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92.5769公顷。
2023年度安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2.7873公顷,占3.01%;工矿仓储用地34.0156公顷,占36.74%;住宅用地35.7150公顷,占38.5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868公顷,占7.42%;交通运输用地13.19公顷,占14.25%。
2023年安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安溪县城(凤城镇、城厢镇、参内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51.9045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56.07%;官桥镇、龙门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18.0238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9.47%;其余各乡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22.6486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4.46%。具体宗地详见下表: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时序,只考虑安排安溪县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的供应时序,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全年四个季度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的计划供应量分别为13.3957公顷、8.36公顷、 10.2133公顷、6.5333公顷;工业项目和其它项目的用地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进行供地。
02
永春
根据计划,2023年度永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74公顷以内。
2023年度永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0.5公顷、占0.2%;工矿仓储用地35.5公顷、占13%;住宅用地27公顷、占9.8%(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0公顷、公共租赁房0公顷、限价商品住房用地0公顷、棚改房用地1公顷、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宅用地24公顷、其它商品住宅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公顷、占5.1%;交通运输用地135公顷、占49.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2公顷、占22.6%。
2023年永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县城(包括:桃城镇、五里街镇、石鼓镇、岵山镇、东平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98.8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6.1%;其余各乡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175.2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3.9%。
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确保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优先保障白濑水库永春横口安置片区、横七线、泉南厦沙扩容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置区用地,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把握住宅用地供应的节奏和时序,完善供地方式,防止住房用地价格的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