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惠安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批准,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9月06日 至 2015年09月22日 到 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9月06日 至 2015年09月22日 到 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2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9月22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9月24日00时00分 在 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2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杨小姐
联系电话:0595-87338293
开户单位: 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银行帐号: 157520101400000853
惠安县国土资源局
(海西地产网 翁琳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