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泉州住建局发布信息显示
泉州市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保障标准有所调整
具体如下
一、低收入家庭标准
1. 家庭年收入:由46101.6元以下调整为89838元以下。
2. 家庭资产总额:由17万元以下调整为22.49万元以下。
3. 单身家庭年收入:由13680元以下调整为37906.33元以下。
二、中等偏下家庭标准
1. 家庭年收入:由84134.07元以下调整为127748.99元以下。
2. 家庭资产总额:由47万元以下调整为59.98万元以下。
3. 单身家庭年收入:由31207元以下调整为53902.53元以下。
三、中等收入家庭标准
1. 家庭年收入:由105167.59元以下调整为159686.24元以下。
2. 家庭资产总额:由58万元以下调整为74.97万元以下。
3. 单身家庭年收入:由31207元以下调整为67378.16元以下。
四、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1. 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的;
2.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