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稳定住房消费,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文件,对原2023年12月31日到期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调整为2024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的长期支持政策。具体如下:
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