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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六条”新政出台 厦门2套房首付提至7成

2013-11-26 10:52来源:海峡导报作者:鲍娜 钟榕华 易福进浏览:我要分享:
昨日(25日),厦门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六条措施,其中包括继续实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等。上述意见

  继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武汉之后,厦门也出台了厦门版楼市调控新政。昨日(25日),厦门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六条措施,其中包括继续实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等。上述意见自发布次日,即今日起实施。

  首套房最低首付仍为三成

  按照厦门市政府要求,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昨日也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厦门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主要是对厦门市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要求厦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通知》同时明确,“对在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业务系统中显示无房、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体现了对居民自住型、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支持。

  首套住房贷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要求不变,即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的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差别化房贷政策今起执行

  根据《通知》,自11月26日起,在厦门市全部行政区域发生的住房交易,所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均按照调整后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办理。厦门地区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厦门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厦营业机构、地方法人银行、外资银行等在内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厦门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都应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厦6条

  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加快推出商品住房用地,确保已具备出让条件的商品住房用地年内成交。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年内再推出一批商品住房用地。2014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比前五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增加20%。加强对拟出让地块的研判,把握商品住房用地出让节奏和时序,严防出现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进一步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加大对已出让商品住房项目的促动工力度,督促开工建设,尽快上市销售。严格查处闲置商品住房项目,对企业自身原因超过约定动工期限满一年未动工的,按地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的,坚决无偿收回。

  继续实行严格住房限购政策

  严格按照厦府办[2013]60号文件精神,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进一步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目标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

  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力度。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利润率过大的项目,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查,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暂停网签备案。加强房地产市场常态化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销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深化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成果,规范经纪机构及人员的从业行为。

  声音

  业内人士看“厦6条”体现政府调控决心

  导报讯(记者 鲍娜)“厦六条”的出台,也是继今年4月“厦8条”落地以来,厦门深化楼市调控的又一具体举措。昨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的厦门多位房产业者均表示,除“调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外,其他5条意见都是在原有“厦8条”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升级。在年末出台这样的举措,对于促进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稳定市民心理预期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加大住房用地供应是核心

  “今年来厦门楼市一直呈现‘供求紧张’的局面,是房价上涨较快的一大原因。”厦门韬睿地产副总经理张占军表示,“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这一条,可以视作是意见的核心所在,也是针对当前楼市主要矛盾,找准病症开药方。

  针对今年岛外屡屡拍出高价“地王”,影响市场预期、抬升房价地价的现象,《意见》也首次作出表态——严防高价“地王”。张占军表示,这在厦门系首次提出,也与国土部的工作目标契合。

  首付增加冲击二手房市场

  对于调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多位厦门房产业者表示,此举短期内或将对市场成交量带来直接影响。特别是对于单价高总价高、实际评估价低的岛内二手房购买客户,资金压力增加,影响最大;但对于面积小、单价适中的岛外楼盘冲击较小。

  对于“继续实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张占军认为这条意见虽然与“厦8条”内容完全相同,但对公众广泛关注的“明年是否继续限购”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说明政府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并未放松。

  开发商压力加大

  对于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一些开发商坦言,土地增值税拖延清算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比较突出。面对近日掀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潮,如果再次从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将使得资金压力加大,开发商将面临空前压力,尤其是一些中小开发企业。

  对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二季度以来,厦门掀起了史无前例的楼市整治风暴,成立多部门联合的检查组,严厉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对于稳定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次再次重申这一政策显示,今后厦门对违规房企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将继续加强加深。

  相关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为配合厦门市政府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按照厦门市政府要求,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11月2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厦门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厦门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

  《通知》主要是对厦门市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文件要求厦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通知》同时明确,“对在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业务系统中显示无房、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体现了对居民自住型、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支持。

  首套住房贷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要求不变,即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的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海西地产网 徐晓虹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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