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青阳街道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青阳街道办事处:
《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青阳街道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晋政青〔2025〕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街道部分道路命名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河光路:西自泉安中路起,途经金明花园小区,东至江滨路止,总长222米、宽12.5米。
地名含义:“河”寓意宽广和深远,“光”寓意光明和希望,故命名为“河光路”。
二、江华路:北自河光路起,途经帝豪酒店,南至祥光路止,总长217米、宽9.5米。
地名含义:与江声路并列,并取青华地域名“华”字,故命名为“江华路”。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