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南新区道路交通节点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建议书的复函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申请江南新区道路交通节点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建议书的函》(泉鲤城管函〔2025〕2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江南新区道路交通节点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南新区道路交通节点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501-350502-04-05-486800)
二、项目业主: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址:鲤城区的江南街道、浮桥街道、金龙街道、常泰街道。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包括常泰路与金浦水厂、仙岩路(神和医院)、泰新街、泰明街、泰塘街、江南大街、南环路7个交叉口;泰明街与泰华路、泰明街与华锦路、新延路与新晖路、新延路与江南大街、兴贤路与江锦街、江滨南路与浯兴路、江滨南路与黄龙大道7个交叉口;江滨南路(皇冠酒店)交通节点;总共涉及江南新区15个交叉口及交通节点改造,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
六、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3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单位自筹和争取上级补助。
七、相关要求: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稳评、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按基建程序报批。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