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土资源局1月16日公示,公开出让福州仓山区建新大道南侧、盘屿路西侧的海峡奥体中心13号地块,起始价5.14亿元。
该地块编号2015-05号,面积5.1万平方米(合76.59亩),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该地块容积率1.0以上、1.5以下(含1.5),其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其中北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2万平方米,南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
出让文件要规定,竞得人应在该地块内提供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的住宅,由仓山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000元/平方米)+3%利润”计算。
竞得人应另行出资不少于1亿元,按市园林局提供的施工图及建设标准,负责于今年5月底前建成飞凤山公园及其通廊(总投资控制在1亿元左右),并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
另于2014年12月29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出让鼓楼区江滨西大道北侧、凤湖路南侧的原西区水厂地块。
据现场消息,仅一家房企报价,最终由首开中庚(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6.02亿元竞得该地块。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