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预计到年底,福建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310万人,缴存总额2130亿元,缴存余额970亿元。
在公积金政策推行方面,福建省已于近期推进平潭公积金异地贷款试点工作。据了解,平潭公积金异地贷款试点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除了福建以外,近期其他省份地区也在推进公积金政策。其中12月18日下午,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透露称,2015年1月1日起,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四城市,即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将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根据规定,职工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缴存地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海西地产网 林毅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