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石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石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我市2024年度土地供应情况、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67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商服用地2.0675公顷、住宅用地19.248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7.962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6.63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及其他30.9公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计划引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统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加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我市重点项目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二)强化土地市场配置。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推动由增量用地为主向存量用地为主转变,严格控制增量,充分盘活存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扎实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二)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台账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按照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求,约定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投资情况、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要素,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防止粗放用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