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环百崎湖片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由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主办单位”)主办,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以下简称“承办单位”,与“主办单位”合并简称“征集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作为征集咨询机构,就泉州台商投资区环百崎湖片区城市设计组织开展国际方案征集,欢迎有兴趣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本次方案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6名应征人参加后续应征活动。
2024年9月份,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以县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福州、厦门、泉州中心城区扩容提级,强化高端生产服务和高品质生活服务能力供给,提高全国性和区域性公共服务支撑能力。该意见给泉州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泉州市正以“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为目标愿景,着力推进环泉州湾地区协同一体化发展,打造“圈层集聚、两带延展”的环湾城区格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位于泉州市中心城区东部,规划发展定位为两岸融合示范区、泉州新质生产力集聚地、环湾城市副中心。环百崎湖片区处在台商投资区的核心节点,区位与生态价值突出,具有联动多个重点功能及产业功能区推进泉州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引导创新空间布局、统筹产业空间布局的天然优势,是泉州落实各级战略要求的重要抓手。
本次方案征集诚邀全球设计机构,汇聚国际视野、前瞻思维、创新理念,将环百崎湖片区打造成一座名片级的环泉州湾地区产业创新与绿色发展样板。
2.1征集范围 Project Scope总体研究范围:包括百崎湖及其周边区域,总面积约26.31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约8.61平方公里,陆域面积约17.7平方公里。
城市设计范围:涵盖百崎湖中央核心区域,东至南北大道,西至海江大道,南至滨湖南路,北至东西大道,设计面积约5.75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约1.6平方公里,陆域面积约4.15平方公里。
2.2 征集设计阶段 Project Phase本次方案征集将分为两个设计阶段,各阶段的任务和成果要求详见第三章《设计任务书》:
1)应征设计阶段:6名入围应征人分别完成研究范围和城市设计范围两个层次的成果。在泉州城市整体视角下,明确环百崎湖片区在环湾联动发展中的差异化定位,研究环百崎湖片区与其他片区的空间梯度关系,确定其发展策略、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同时,挖掘台商区现有的空间价值,从宏观的湾区尺度提取城市文化基因,从中观回应台商区的战略使命,到微观的近人尺度提升环百崎湖片区产城空间品质,完成核心区域城市设计应体现创新城区建设,形成产城功能复合化协同布局。该阶段成果排名前三的应征人将作为优胜应征人进入下一阶段。
2)深化设计阶段——分区众创:应征设计阶段排名前三的优胜应征人进入本阶段。由应征设计阶段的第一名担任总控团队,拟定分区众创方案并经征集人认可后,协同另外两名应征人完成城市设计范围内的分片区细化设计方案,对建筑、公共空间、景观环境及交通组织等进行具体化设计并提出控制要求,以指导下一步的建筑和环境设计。
深化设计阶段——优化整合:由应征设计阶段的第一名对上一阶段的成果进行整合优化,结合征集人要求,修改完善整体策划和城市设计,完成城市设计范围内的详细规划编制,并完成征集人安排的其它事项。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申请人须具有承担本次征集内容相应的资格及能力:
3.2.1 承担功能策划工作的境内外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
3.2.2 承担规划和/或城市设计工作的申请人,如为境内机构(除港、澳、台机构)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境外机构在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已注册子公司,并以子公司名义参与应征的,按本条规定执行。
3.2.3 承担规划和/或城市设计工作的申请人,如为境外机构的,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相应设计许可。港、澳、台机构按本条执行。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3.3.1本次征集内容主要包含功能策划和城市设计。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能力选择单独或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须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书。
3.3.2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公告第3.1条的要求;联合体中承担功能策划工作的所有成员必须满足第3.2.1条的要求;联合体中承担规划和/或城市设计工作的所有成员根据其注册地必须满足第3.2.2条或第3.2.3条对应的要求。
3.3.3联合体的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无效。
3.4 申请人如具有以下条件将予以优先考虑:
3.4.1 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征集内容类似的国际或国内知名滨水滨海片区或城市核心区的城市规划、城市设计或景观设计项目业绩。
3.4.2 主创设计师曾主持过国际或国内重要滨水滨海地区或城市核心区的类似项目,并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4.3 申请人完成的项目曾获得过规划、建筑、景观等专业领域的国家级奖项或其他国际权威奖项。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5年1月23日18:00时至2025年2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在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申请人首次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需完成注册程序。已注册的申请人可使用供应商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工作台,搜索进入本项目公告页面,点击右上角“获取文件”按钮,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后即可返回工作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征集咨询机构不接受没有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均可进行注册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需在《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阶段明确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4.3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3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1:00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PPT文件和解说视频。申请人应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在工作台点击本项目“待上传”按钮后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以rar或zip形式压缩后上传,请注意无需加密)并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
5.3申请人应将纸质《申请文件》7套(正本1套、副本6套),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于2025年02月14日17:00时之前提交至本公告第12条联系地址。
5.4申请人应当确保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选择6名申请人作为入围应征人和2名申请人作为备选应征人。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6名或不足6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主创团队的项目理解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征集人有权决定符合项目要求的申请人全数入围,也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7.1本次征集活动择优选取的6名入围应征人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后,将按名次、分阶段获得相应方案征集费:
说明:应征人可根据相应名次,分阶段分别获得上表对应方案征集费。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含税。
7.2方案补偿费将在应征设计阶段的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成果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后向该入围应征人支付。如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应由方案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半数以上评委签字,具体阐明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内容以及扣款标准,承办单位将根据该书面意见扣减直至不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补偿费。
7.3 分区深化设计费将在应征设计阶段的前三名分别完成深化设计阶段——分区众创的成果后,由承办单位分别支付。优化整合设计费将在第一名完成深化设计阶段——优化整合的成果后,由承办单位向其支付。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资格预审公告、对资格预审公告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0.1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完整知识产权。
10.2应征人为本项目编制的成果文件系专用于本项目,各方均不得超过此范围使用。
10.3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除署名权等人身权利以外,在承办单位按照本公告第7条的规定,向应征人按名次支付相应方案征集费后,已付费阶段成果文件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使用、复制、修改及宣传成果文件,应征人仅享有将成果文件用于自身宣传、评奖、论文撰写、员工职称评定等的权利。
10.4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10.5在征集过程中所有征集人和征集咨询机构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计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属征集人或相关提资单位所有。应征人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编制本项目的成果文件之目的。未经前述资料的知识产权所属方的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其他项目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1入围应征人若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且在应征设计阶段成为第一名,须承诺将另行委托一家征集人认可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的单位配合完成整合优化阶段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11.2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11.3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参加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并亲自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准备。如主创设计师确实无法赴现场参会的,须向征集人提出申请并经征集人同意后可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参会。所述情况将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予以综合考虑。
11.4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征集咨询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Solicitation Agency: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 Ltd.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Address: 14 F, 358 Yan An Road (W), Shanghai, China联系人:毛烨琪、张逸舟、罗天逸Contact Person: Ms. Mao Yeqi, Ms. Zhang Yizhou, Mr. Luo Tianyi电话 Telephone:021-32173711、021-32173631、021-32173693邮箱 Email:maoyeqi@sha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