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提高职工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再次优化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相关办理条件,将参与逐月还贷职工缴存账户留存金额从原来的6个月缴存额度下调为2个月,具体办理条件修改为:
一、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应留足2个月(含2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
二、在逐月提取还贷期间,申请人每间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贴息贷款,但缴存账户里应留足2个月(含2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
此次业务升级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惠民利民力度。一方面,对于首次申请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职工来说,准入门槛更低了,账户内留存2个缴存额即可申请办理,可有效发挥该项业务为职工减轻月供压力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办理“冲还贷+还本”业务的职工而言,可以提取更多资金用于冲还贷款本金,进一步降低今后的每月还款金额。2020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线上“冲还贷+还本”业务,唤醒职工账户“沉淀”资金,此次政策优化将进一步释放流动性,预计可多提取8-10亿元资金,为职工每年节约利息支出约3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