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毕业季,欢迎五湖四海的高校毕业生来泉州就业创业、安居乐业,可享哪些福利呢?
政策主要内容
《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若干措施(试行)》指出:2021年计划引进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1万名以上。2021年2月8日起,对在泉州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算起),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产业急需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实行安居补助和社保补助。
(一)安居补助方面,对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和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的大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补助,其他所学专业符合《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
(二)社保补助方面,不论户籍、不论居住地,对在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全额予以发放,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
以上两项补助最多发放24个月。
享受主体
(一)基本条件。2021年2月8日起,在泉州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算)高校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于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和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即: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的大学,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持有教育部出具同等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持有教育部出具同等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3.所学专业符合《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来泉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三)来泉创业的,应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在企业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10万元);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需正常经营 3个月以上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四)对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一事一议”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
申报渠道
(一)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城建集团“泉房通”网站申请。
(二)审核。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每月25日前审核。
(三)公示、公告。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告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
(四)发放。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每半年下发安居补助市级资金指标到县级财政部门。
1.租住青年公寓的,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市、县两级安居补助资金和15%租金优惠款项发放至泉州城建集团等青年公寓运营企业。社保补助由青年公寓运营企业一次性发放至高校毕业生。
2.自行解决租房的,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市、县两级安居补助和社保补助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所在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至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
登录泉州城建集团“泉房通”网站填报相应表格,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用人单位纳税情况等有关材料原件。
政策咨询:泉州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2211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