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中心城区限价红利逐步消散的尾巴阶段,一边是每逢新房推盘即“万人摇”的刚需买房人的无奈,一边是近来在各大机构榜单涨幅不断突前的二手房价,这是当下泉州楼市的真实写照。
值得注意的是,仍处于限价、限售、限购的新房市场近期或将迎来又一次中心城区买房政策上的调整。
相比前者,近来频繁曝光于公众视野的泉州城区二手房价格“猛涨”的现象也在近两年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如何更好地规范二手房市场受到了广泛关注。
日前,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发布最新文件——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执业的提醒告诫函。
文件主要提到两点,其一:坚持房住不炒。各经纪机构在居间服务中,不得将业主房源介绍给“炒房客”,不得引导业主签订带有约定“过户到指定第三方” 、“全权委托公证”、 “包销分成”等带炒房性质的合同条款。不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组织“众筹”购房。
其二:严格房源发布。不得为“炒房客"发布房源,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线上和橱窗、“现场带看”等线下发布房源形式。线上、线下房源信息发布,不使用“学区房”进行推介、宣传;在业务经营中,不以“学区房”名义,误导购房者。不鼓动卖家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挂牌出售房产,不以个别高价成交个案引导卖家涨价,不捏造虚假高价成交案例营造房价上涨等假象。规范介绍教育资源用语,客观介绍周边学校,不出现“升学率”、“对口”、“名额未用”等用语,误导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