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建局统筹考虑“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补齐民生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举措,出台《泉州市老旧小区和老旧街(片、社)区改造行动方案》,坚持成片改造、注重特色、建管并重,全面启动实施老旧小区和老旧街(片、社)区改造专项行动,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的一小步,实现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一大步。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85个,已完工240个,惠及9万户家庭。
新的一年,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突出统筹集聚,提升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城市能级”的要求,扎实为民建城,把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做为提升城市内涵品质、解决民生“急难愁盼”问题的突破口,分类启动全市剩余老旧小区改造,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城乡品质提升年”活动,开好局、起好步。
精准把握新时代要求 明目标定任务
【工作目标】三年形成整体改造效应
到2021年底,分类启动全市剩余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启动一批老旧街(片、社)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加快推进城市更新;
到2022年底,对账清单,基本完成全市剩余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一批2000年至2010年间建成的小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有序推进老旧街(片、社)区改造;
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项目收尾,基本达成预期目标,老旧街(片、社)区形成整体改造效应,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贯彻新发展理念 问民需解民忧
民生“小事”件件都是政府的“大事”。市住建局针对我市老旧小区现状,以及在实施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相关部门和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研讨,让更多市民主动参与到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行动中,从补齐功能短板到完善生活圈配套,使老旧小区改造真正成为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民生工程与发展工程。
【改造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明确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片(社)区的改造重点,梯次推进。
●老旧小区。将单个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类型,重点落实“四个必改”;
●老旧街区。将独立零散、线性形式分布的单个老旧小区,以街、巷为“线”串联改造,主要实施拆墙插绿、顺畅通道项目,塑造休闲空间,提升街巷景观;
●老旧片区。将单个老旧小区集中分布的片区进行整体改造,解决零星小区无法解决的系统配套问题,完善生活圈公共配套,同步探索创建完整社区、绿色社区、未来社区,打造城市新名片。
强化政策措施 多类补助综合扶持
【支持政策】为加快推动老旧小区、老旧街(片、社)区改造,我市从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资金支持、街片改造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
●市级财政对中心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按照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予以补助,专项用于基础类改造。
●鲤城区、丰泽区财政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补贴不少于20元/平方米,其他县(市、区)财政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补贴不少于40元/平方米。
●对需支付个人承担完善类、提升类项目建设费用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困难计生户、贫困残疾人户,按个人出资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临时救助,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出资部分给予全额救助;低保户、困难计生户、贫困残疾人户按个人出资部分的70%给予临时救助;以上对象如有重叠,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实施临时救助。
●对承接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我市还将建立补贴机制。补贴按照实际管理服务的老旧小区建筑面积为基础,有条件的县(市、区)按1元/平方米·年的标准对承接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补贴。单个新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保底补贴10万元,封顶补贴50万元,由县级财政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