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通告》正式发布。该项目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3.9731公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早期片区规划图(资料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为实施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3.9731公顷。
2.征收范围:北至果园,南至山地,东至泉州市东星小学,西至果园。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3.项目用地涉及为: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居委会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建设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由城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张贴,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实施征收单位为城东街道办事处,并委托城东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通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