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年度积分优待开始受理申请
2020-2021年度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申请工作已于昨日启动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021年2月28日截止申请。市、镇两级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受理窗口同步开启,请有意申请积分优待的流动人口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居住证和积分证明材料前往办理。
据悉,申请人只要同时满足“非晋江市户籍人员、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的内地居民;持有在晋江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福建省居住证》;非机关事业编制人员”三个条件,就可报名申请晋江积分优待。
晋江市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年度放弃优待选择的对象,可申请激活积分重新参与新一年度的排名。积分排名前1000名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优待政策,即可在政府提供的1000个公办学校起始学位和1000套安置房中,按积分高低依次选择;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则给予5万~8万元现金补助。
特别提醒,有意向申请积分优待者,具体可到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各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或关注“晋江积分优待”微信公众号查询。
参加积分有啥优待?
子女入学
选择上初中的,子女可与父(或母)在落户镇(街道)的户籍人口,同等参加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派位招生,或可在落户镇(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初中申请入学,每所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学生不超过10人。
选择上小学或幼儿园的,子女可在落户镇(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申请入学,每所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学生不超过10人。因派位或积分原因没办法按照优待意愿入学的,按就近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学校入学。
住房方面
选择购买安置房的,10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成本价照顾购买,超出部分根据市场价适当优惠。
选择自行购房补助的,采取分类补助办法,按照实际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面积给予5-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