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参洋片区D(E-02-20)地块-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19〕21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申请时间
(一)竞买申请人可于报名截止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索取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
(二)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9日至7月29日17时工作时间。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9年7月30日17时。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9层1913室。
五、其他事项
(一)应根据安溪县住建局《关于安溪县参洋片区D(E-02-20)地块-2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建〔2019〕190号)进行设计和建设,其中装配式建筑面积需达到20%以上,住宅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二)应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套设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应独立设置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以上,建筑面积2500㎡以上,班数不小于6班,且幼儿园应无偿移交给安溪县教育局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安溪县教育局所有,费税由开发商负责;地块滨溪界面退让空间作为公共开放空间,建筑退让空间内不宜设置实体围墙及停车位;沿二环路应预留16.5米空间作为绿地,并按城市管理局要求做好二环路的绿化景观设计和建设。
(三)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8号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报名手续;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四)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五)本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8664元/㎡,若项目进行精装修,精装修成本不得低于2000元/㎡,精装方案应提前报住建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精装的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均价均予以增加2000元/㎡以内。
(六)本次出让设有政府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须不低于政府保留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土地拍卖溢价率超过100%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八)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
(九)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70910010010000119140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0595-23234662 13860736265
白先生:15260840218(十二)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