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万科置业(海外)有限公司公告表示,公司并未与万科就潜在收购事项达成任何协议,因此此前供股所得款项余额7.09亿港元将拨作于适当时候收购其他物业(如有)。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5年6月26日,万科置业称建议以供股方式,按每名合资格股东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每股供股股份8.04港元认购价(须于接纳时全数支付)发行129,842,644股供股股份,藉此筹集约10.44亿港元。
当时,万科置业方面透露,所得款项净额约10.32亿港元拟用作拨付一旦落实进行的潜在收购事项,而余额(如有)则拨付集团不时遇到的其他物业收购机会。
12月24日,万科置业(海外)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丽晶中心贷款融资于12月28日到期偿还,所以董事会决议重新分配供股所得款项净额,其中3.23亿港元以悉数偿还丽晶中心贷款融资,而余额约7.09亿港元则用作为日后物业收购机会提供资金。
万科置业表示,如果日后公司落实进行潜在收购事项,供股所得净额余款7.09亿港元将用作收购,差额将以其他融资来源拨付。
(海西地产网 张喵喵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