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惠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1月11日 至 2016年01月26日 到 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1月07日 至 2016年01月26日 到 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6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1月2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1月27日15时30分 在 惠安县螺城镇中新花园中新大厦5楼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小姐 杨小姐
联系电话:0595-87328893
开户单位: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银行帐号:157520101400000853
惠安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