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的首批国内非公开公司债,确定金额为40亿元,票面利率为4.95%,期限为4年,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相关公告发现,碧桂园最于10月30日披露了发行相关公司债券的信息,该笔债券所得款项将用作本集团若干现有债务再融资及一般营运资本用途。
另外,碧桂园11月6日公布的相关销售数据,截至2015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碧桂园及其附属公司,连同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005.0亿元,同比增长约9.39%;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15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12.5%。
碧桂园于公告中表示,公司权益所有人应占合同销售金额及合同销售建筑面积,分别约为人民币898.9亿元及1422万平方米。
按照碧桂园年初制定的2015年全年业绩目标1350亿元计算,前十月达标率为74.44%。
(海西地产网 张喵喵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