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洲地产(泉州)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惠安禹洲城市广场1#A、2#A与7#、8#及10#A与10#B地块容积率规划指标进行平衡。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www.hajsj.gov.cn)及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公示栏、禹洲城市广场项目工程部公示栏及售楼部公示栏,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7日。
在公示期限内,市民如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规划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8738131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制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7391868)。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世纪大道恒兴街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邮编:362100。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0月28日
(海西地产网 张喵喵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