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绿色建筑将有统一的评分标准。来自省住建厅的昨日消息,《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其内容看到,福建省绿色建筑的评分标准较为细化,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的联系等都纳入评分中。
“绿色建筑评价以一栋完整的建筑为基本对象。”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绿色建筑评价将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其中,对居住建筑的居住区内公共绿地也作了明确规定,不仅规定了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等各级中心绿地的设置内容、要求和最小规模,还要求中心绿地、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等。
(海西地产网 鱼灰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