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乡应该如何规划、规划时应遵循什么原则?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据了解,《条例》规定,城镇新区、开发区、园区等应当统一纳入城乡规划管理。
明确规划审批时限
《条例》规定,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内涉及的县(市)区域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备案制度,审批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已审批通过的项目报福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条例》还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式作出了规定,要依法办理规划许可证手续,与地面建设工程同步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应当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独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单独办理;分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分层办理。
超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申请延期
和建设相关的各种许可证是否办理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条例》对各种许可证的有效期以及如何延期作出了说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期。
那么,何种情形下不得办理登记不动产登记?据了解,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功能的,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经鉴定的危房可申请修缮、改建
如何申请修缮或改建个人住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条例》提出,个人住宅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有资质的安全性检测机构鉴定属于危房的,按照规定经批准后可以修缮加固或者改建。
而在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者其他工程设施,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该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外,建筑物外立面修缮、加装电梯等简易工程项目,也需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简易项目审批意见。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