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公布,公司计划于2015年第三季度发行本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第二期国内债券,用以支持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增城市碧桂园物业的发展。
公告显示,第二期国内债券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委任为建议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债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碧桂园表示,建议发行的所得款项预期用作集团若干现有债务重新募集资金及一般营运资本用途。
据悉,碧桂园曾于7月30日建议向合资格投资者分批发行上限为60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公司债券,并于8月2日就有关发行首批本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国内债券刊发公告。
据观点地产网8月2日晚间报道,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联合主承销商已确定本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国内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每年4.2%,首批国内债券的期限为3年。
根据碧桂园的公告显示,发行首批国内债券的所得款项同样将用于碧桂园的若干现有债务重新募集资金,及一般营运资本用途。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