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世照在接听市长热线时透露,市公交集团将选择4处地点建设400个快速充电桩。
张世照介绍,目前厦门市推广了新能源公交车140辆。他透露,近期还将投入40台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今年年底前预计再投入170辆新能源公交车。
据悉,厦门市公交集团将建设11处公交场站建设公交充电站,其中岛内6个,岛外5个。对于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厦门市将按照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补助;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40%给予财政补助。另外,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楼车位,将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备。
市民如果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只要是2014年至2015年12月31日在厦门销售,并按照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且车型列入国家工信部的推荐目录,就可以要求汽车销售机构向市经信局和财政局申请补贴。厦门市将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给予补助,但补助总额不超过汽车售价80%,最高补助12万/辆。另外,到2017年底,列入国税总局、工信部、财政部相关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
张世照还介绍,厦门市正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至于充电电价,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则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海西地产网 翁琳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