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3年底出台取消购房落户政策后,今年厦门再次对落户政策进行调整。从3月1日开始,厦门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来厦门落户等四类投靠落户政策,同时对于夫妻投靠落户等四类投靠政策也增加了年限限制,并明确了两类人才投靠政策。这意味着,今后外地人想快些获得厦门户口将会变得越来越难。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虽然一年多前出台了取消购房落户政策,但该政策正式生效却是2016年1月1日起,也就是说,在今年内置业者只要购买能落户的楼盘,还是能享受落户的福利。对外地购房者而言,买房不仅仅是为了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更是为了落户,今年是购房落户的最后一年,不妨赶紧抓住机会。
户籍制度变革 购房落户政策谢幕
在一座城市生活并拥有这座城市的户口,是每个在城市漂泊人的梦想。
据了解,厦门实行购房落户的举措要追溯到1993年。当时,厦门房地产市场正处在起步阶段,为了促进市场交易,推动房地产发展,厦门开始实施外地人可以通过购买厦门房产取得蓝印户口。而正式出台购房落户政策则是从1996年开始。根据1996年9月24日印发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自1996年10月1日起,凡在厦门市岛内、集美区、杏林区(包括海沧投资区)直接购买商品房,可一次性申办户口。老家在龙岩,在厦门生活了25年的老余是当时政策的受益者之一,他告诉导报记者,当时还只是办理暂住证的打工者,1997年2月份在岛内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住宅,才把户口落到了厦门。据了解,当时在岛内只要购买45平方米以上住宅就能落户。
此后20年间,厦门购房落户政策不断调整,其中包括2003年出台提高落户门槛的政策,以及2009年为促进岛内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片区发展而推出的新落户政策。
不过,购房落户政策所产生的人口压力对城市发展的负面影响已开始显现。“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早已不再将购房与户口挂钩了,取消购房落户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户籍管理,使户籍人口增长、户籍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一位从事房地产的资深业者这样认为。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3年12月5日,厦门正式出台取消购房落户政策的规定。实施已近20年的厦门购房落户政策就此退出了户籍制度的历史舞台。
多种落户方法 购房方式最“任性”
在2013年底出台取消购房落户政策后,今年厦门又一次调整了落户政策。从3月1日开始,厦门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来厦门落户等四类投靠落户政策,同时对于夫妻投靠落户等四类投靠政策也增加了年限限制,并明确了两类人才投靠政策,导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思明区、湖里区婚姻登记处都出现人满为患。
一位来厦多年的朱先生不禁感叹,购房落户要取消、投靠入户又收紧,今后落户恐怕越来越难了。导报记者了解到,实际上,目前落户厦门政策还是有多种合法的方式,除了购房落户、入户投靠之外,比如还有办暂住证达到年限可入户、人才引进和劳模奖励等,此外,厦门还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有望今年7月公布。
不过,在许多外地购房者眼里,虽然户籍制度正在一步步放宽,但其他方式的落户都比较严格、条件比较复杂,而不像购房方式那样比较自主、简单。“不管你自身什么条件,只要购买能符合落户面积的房源就行,购房落户与其他方式相比,显然简单便捷多了,比如办暂住证要达到8年并连续缴交满8年社保才能落户岛内。”购房者王先生说。王先生老家在安溪,经常往返泉州、厦门两地做生意,为了让孩子能在厦门享受更好的教育,他选择了在岛内五缘湾买房,去年底在国贸新天地购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房子,实现落户厦门的愿望。
落户需求旺盛 户口楼盘受热捧
很显然,户口问题一直是外地购房者十分关注的。户口涉及到自己在这座城市能获得怎样的社会保障,比如厦门社医保等本市人与外地人缴存基数及比例均不同,此外还有结婚证的办理、准生证办理、小孩入学、考大学等等。因而,户口福利也成为外地购房者在厦门进行置业行为的一大因素。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外地人在厦门购房每年一直占有很高比例,高峰期时甚至高达六成以上。可见,落户需求在厦门市场一直是很旺盛。
与此同时,伴随着购房落户政策今年底取消的脚步声,带户口楼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带户口楼盘都不约而同打起户口营销招牌,如国贸商城,助你留“厦”;特房黎安小镇的“厦户口的醇熟风情大社区”等等。导报记者近日走访一些带户口楼盘发现,到访的购房者当中有许多人都会询问户口问题。世茂湖滨首府是岛内湖边水库片区带户口的楼盘,其一位销售人员也告诉导报记者,去年在销售100-137平方米的房源时,带户口是许多客户一个硬性指标,尽管现在项目只剩大户型了,但仍有不少的客户会询问户口问题。“我到厦门买房,就是为了能把户口落在这里,今年是购房落户的最后一年,要赶紧把握好这个机会。不然,拖到明年买房,不带户口,今后小孩要读书再去弄落户就很麻烦了。”来自泉州的郭小姐说。
毫无疑问,在面临购房落户即将取消的时候,一些精明的购房者已蠢蠢欲动,伺机下手了。
厦门购房落户政策变迁
1993年
为了促进厦门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厦门开始实施外地人可以通过购买厦门房产取得蓝印户口。
1996年
自1996年10月1日起,凡在厦门市岛内、集美区、杏林区(包括海沧投资区)直接购买商品房,可一次性申办户口。其中岛内只要购买45平方米以上房产就可以落户。
2003年
购房落户政策调整,提高了落户门槛。以2003年4月25日为界线,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岛内在150平方米以上(含)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一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岛外80平方米以上的方可办理落户。
2009年
出台规定,凡购买本岛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片区内100-15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岛内常住户口。
2013年
出台规定,2016年1月1日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落户政策。
(海西地产网 翁琳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