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其公开发行公司债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根据公告,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据了解,2014年5月15日,上实发展称拟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规模不超过30亿元的债券。
该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上实发展称,通过本次债券发行,该公司将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从而使流动负债率大幅降低,债务结构得到改善,短期偿债能力降低,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负债管理水平。
同时,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较低债券利率,有利于该公司锁定融资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海西地产网 徐晓虹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