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月6日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上实发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据了解,2014年5月15日,上实发展称拟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规模不超过30亿元的债券。
该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上实发展称,通过本次债券发行,该公司将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从而使流动负债率大幅降低,债务结构得到改善,短期偿债能力降低,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负债管理水平。
同时,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较低债券利率,有利于该公司锁定融资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