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汇丰、渣打银行、高盛、瑞银、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及中信里昂证券(一家中信证券公司)就8亿美元的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协议显示,该笔票据拟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汇丰、渣打银行、高盛及瑞银作为建议发行票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及汇丰、渣打银行、高盛、瑞银、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中信里昂证券为建议发行票据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票据本金总额为8亿美元,除非根据票据条款提前赎回,否则将于2022年2月10日到期。票据的利息自2015年2月10日按年利率8.375%计算,自2015年8月10日开始在每半年期末于每年2月10日及8月10日支付。
公告还显示,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包销折让及佣金及其他有关票据发行的估计应付开支后约为7.9亿美元。票据及附属公司担保仅可根据S规例于离岸交易中发售、出售或交付予美国境外之非美国籍人士。概无票据将向香港公众人士发售,亦无票据将配售予公司任何关连人士。
世茂房地产称,进行建议发行票据是为集团现有债务再融资(包括部份或悉数赎回2011年票据)、为其现有及新增物业发展项目(包括土地出让金及建筑费用)提供资金及作其他一般企业用途,以加强其流动资金状况。公司或会因应市况变化而调整上述计划,并因而重新调配所得款项用途。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