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据悉,上述议案于2014年12月29日由泰禾集团公布,称其同意分别为尤溪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楼盘)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楼盘)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最高不超过2亿元、9亿元、5亿元及3.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不超过两年、一年、一年及三年。
同时,泰禾集团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期票据。
公告显示,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批次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获准注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对于是次募资的用途,泰禾集团指出,拟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用途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另悉,泰禾集团最新销售数据指出,其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5.48亿元,同比增加26.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亿元,同比增加18.75%。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