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申请人必须为2013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并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认定标准》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特殊人才。且本人和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无房产,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其中,第三层次人才必须已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第一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为2000元,全市共100个名额;第二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为1000元,全市共200个名额;第三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全市共300个名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人可从今日起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公示后再上报至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具体申请程序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www.fzrsrc.com)查看。
(海西地产网 徐晓虹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