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月13日宣布,拟使用不超过12.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阳光城称,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此外,该公司指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根据公告,阳光城表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阳光城11月4日公告,该公司非公开发行2.28亿股,发行价格11.38元/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约为2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5.31亿元。
彼时,该公司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福州阳光凡尔赛宫B(天御城)”由阳光城全资子公司阳光城福建实施,“太原环球金融中心(阳光城国际广场)”由阳光城全资子公司长风置业实施。实施方式为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项目公司进行增资。
(海西地产网 张喵喵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