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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建部修订:公积金支付房租或将放开

2014-10-11 10:32来源:21世纪经济报浏览:我要分享:

  日前,住建部副部长陈大卫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上表示,在解决“三个一亿人”住房问题方面,要科学制定“十三五”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建设规划;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实际上,这并非住建部首次提出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从2011年开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经连续四年被列入住建部重点工作任务, 其中,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是修订重点。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使用存在功能弱化、违规挪用、服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表态或明确未来住房公积金使用用途的方向,即以租房、购房、装修等用途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为主。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年初至今,已经有30多个城市通过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提高贷款额度来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成为多地政府救市的主要措施之一。通过梳理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来看,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满足住房消费成为普遍性措施。

  除此之外,本次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涉及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不同城市间公积金异地贷款或异地提取。如福建省住建厅8月出台的“闽八条”提出,落实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另外,诸如扩充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至租房、保障房;简化住房公积金申请程序;放松住房公积金门槛也成为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方向。

  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存在着使用率低、闲置资金规模大等问题,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全国实际缴存公积金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按照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应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房租占了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部分地方为了管理方便,在实际执行中,干脆就不允许提取租金,住建部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将考虑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实际上,北京、上海等已经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为租房用途,且简化程序。

  在住建部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看来,多地盘活住房公积金的探索不仅惠及更多人群尤其是缴存者利益,也可防止住房公积金闲置,但是也可以看到这些探索仍然集中于少数城市,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定,亟须修订出台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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