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范围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万科将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
万科称,此债务融资工具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每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则的规定。
根据公告,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24个月。并且,在一般授权范围之内,万科董事会可转授权予公司董事兼总裁郁亮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具体发行事宜及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已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万科亦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9月3日晚,万科公布其8月销售数据。8月份该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40.3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52.4亿元,销售面积及金额环比7月份的销售面积136.7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33.2亿元均有所上涨。至此,2014年1-8月,万科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098.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294.7亿元,分别比2013年同期增长13.5%和14.6%。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