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471,000股新股。
据了解,阳光城于5月31日向中国银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800万股(含22,8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亿元。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此外,阳光城还于7月25日发布两则担保公告,分别为子公司杭州臻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阳光城(石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14.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