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
宗地规划技术指标按出让面积计算,具体按照石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函[2013]219号文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的规定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照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申请参加。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低价且低价保密的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7日到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17日,到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发展储备发展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16:00时(须到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6月17日17:00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6月18日15:30时在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总地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小区水电工程、排污等建设应缴纳的费用。以上各项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其中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税务部门自行缴纳。各个地块应另向锦尚镇人民政府缴交前期基础设施投入费用2.5万元/间店面。
八、联系方式
石狮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方式:0595-88712212
传真:0595-88712212、88712310
联系人:蔡先生 陈小姐
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2楼2212室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石狮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26日
(海西地产网 吴淑惠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