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腾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融资5亿元事项提供担保。
据了解,腾耀房地产旗下拥有长乐阳光城翡丽湾项目,即为今年5月17日阳光城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8.85亿元竞得的2013-2号住宅地块。该项目位于长乐市首占新区三叉港东侧、占前大道南侧,土地面积为6.45万平方米。
公告显示,腾耀房地产为促进所开发的长乐阳光城翡丽湾的建设进度,增强其资金配套能力,拟与新华富时合作,计划融资5亿元。
其中,新华富时向腾耀房地产增资8000万元,余下的4.2亿元将计入资本公积,融资期限为12个月。
腾耀房地产增资后,阳光城将所持有的腾耀房地产的55.56%的股权质押给新华富时。
阳光城称,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公司的项目建设。公司为子公司腾耀房地产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增资后,公司仍持有腾耀房地产55.56%股权,腾耀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权在公司的控制范围内。
公告数据显示,截至11月11日,包括上述担保,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95.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432.70%。
10月3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三季度报告。今年前三季度,阳光城营收50.28亿,同比增长68.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亿,同比上升34.06%。
(海西地产网 林晓军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