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面积八十八 购房却变一百四
莆田良奕房地产将楼中楼客厅的挑空部分私自增加面积出售
近日,家住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的郑女士向本报反映,称2008年她与莆田市良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人黄某强,签订了《委托认购商品房协议书》,并根据协议预付了20万元预定金。然而,该开发商竟改造商品房楼中楼客厅的挑空部分以增加面积,并按增加后的面积出售。更让人气愤的是,当不讲信誉的行为遭拒后,开发商未征得购房者同意,便将该商品房出售给其他购房者。这不仅造成她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还给她带来无尽的烦恼。
接到郑女士的投诉后,记者日前赴实地进行调查。
莆田市良奕房地产开发的这处楼盘,位于莆田市荔城区延寿南街。在现场,记者看到该楼盘已封顶,大部分属于高层住宅。郑女士告诉记者,2008年2月3日,她与良奕房地产委托人黄某强,签订了该楼盘C6-2702商品房的《委托认购商品房协议书》,并交付了20万元预定金。2009年8月3日,她与良奕房地产协商,对方同意将她此前预购的C6-2702商品房,变更为C2-3103、C2-3203商品房,对此,双方签订了《委托认购商品房协议书》,并由黄某强及公司担保人许某伟签名确认。同时,她本人已交付的20万元预定金即作为C2-3103、C2-3203商品房的认购定金。
郑女士告诉记者,谁知没过多久,良奕房地产竟将C2顶楼的楼中楼客厅挑空部分,灌上水泥板,私自增加了建筑面积。郑女士说,协议签订的C2-3203商品房,建筑面积实际上只有88.98平方米(含公摊),可该公司竟以142.54平方米(含公摊)出售给她,实际建筑面积与协议上签订的面积相差了53.56平方米,按当时签订协议的价格每平方米6458元计算,要多付345890.48元。郑女士气愤地说,对于良奕房地产的违规行为,她曾多次与该公司交涉,但均遭到拒绝。更让她不能容忍的是,2011年7月3日,良奕房地产在未征得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竟将她认购的C2-3103、C2-3203商品房,高价出售给其他购房者,从中牟取利润。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像郑女士一样遇到同样问题的购房者还有几户,他们对良奕房地产的违规行为,都表示不满,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严肃查处。对于此事,记者多次与良奕房地产公司联系,至今未得到任何反馈,每次致电该公司,得到的答复均是“公司负责人出差在外”。记者从莆田市规划局办证中心了解到,莆田市良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在规划局办理了该楼盘规划设计许可,并确认了该楼盘顶楼六套楼中楼客厅为挑空部分,不能私自封顶按面积出售。一名姓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收到该公司要求变更规划设计的报告。
莆田市建设局房地产科姓陈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接到群众投诉后,曾多次与良奕房地产联系,但该公司很不配合,拒绝接受调查。前几天,他与同事去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已将封掉的部分拆除,但仍可看到部分未拆除的钢筋。他希望莆田市规划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如确认未经审批,开发商私自改变规划设计,应给予处理。同时,建设部门也会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调查,一经确认将给予处理及相应的经济处罚。另外,他希望郑女士等购房户,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采访中,郑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买房本是件高兴事,没想到带来了这么多烦恼。她提醒广大购房者,一定要找信誉好、讲诚信的开发商购房,以免上当受骗。
(海西地产投资网 马彦凯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