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晋江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住房优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晋委办发〔2016〕15号)中第三条“每年度安排1000个安置房购房(或自行购房补助)资格给住房优待对象”规定,并结合选择2022-2023年度积分优待住房优待措施的情况,2022-2023年度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统筹安排600套安置房(具体房源及售价情况见附件)、400个自行购房补助资格,合计1000个安置房购房(或自行购房补助)资格。
温馨提示:今后年度积分优待住房将结合全市安置剩余房源实际情况来统筹分配积分优待安置房房源和自行购房补助资格的具体指标,若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住房实施办法有调整,将按新的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
房源咨询电话: 0595-82030571 0595-82781678
房源售价咨询电话:0595-85622181
积分优待政策咨询电话:0595-85626135
2022-2023年度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房源汇总表
2022-2023年度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住房定价情况表
1、起步价
起步价以本楼盘套房最低楼层为起步价,即:如一楼为店面或其他配套设施,则以2楼为起步价;如一楼为套房的,则以1楼为起步价。
2、楼层加价
20层及以下每层加价为20元/㎡,21-25层每层加价为10元/㎡,26层及以上不再进行楼层加价。
3、总价确定(分段累计)
100㎡及以下的定价: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结合区位因素确定,暂定市价65%-70%,其中市场参考起步价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按70%计算,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按65%计算;100㎡以上的定价:按市场参考价的9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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