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
泉州一幅商住地成功出让
个人买家以600万元
竞得永春2023-28号地块
地块位于桃城镇桃溪社区
毛坯限价103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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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8号地块
地块位置:桃城镇桃溪社区
规划用地面积:1238㎡
规划指标:建筑密度≤40%,1<容积率≤1.1,绿地率≥30%,建筑高度≤16米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
起始价:600万元
价格: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0350元/平方米
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的竞拍方式进行公开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设保留价。其中“限房价”为“限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0350元/平方米。当地价报价达到上限价格740万元时,转为竞报无偿移交给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建设后需先行向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接近竞配建面积的户型进行抽选,实际移交面积超出竞配部分由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市场评估价格支付。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2.该项目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建设,如对建筑设计方案有细节性的修改意见,应经县自然资源局和桃城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3.严禁采取“以房抵债”、股东或特定群体垄断房源、办理自有产权等方式逃避公开销售,否则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
4.竞得人应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对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全部开工、竣工的土地,永春县自然资源局不予办理土地抵押,金融机构不予办理贷款;对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在办理转让时,将依法追缴未按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每日按出让价款1‰缴纳违约金),并将企业列入土地招拍挂黑名单及将其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单,禁止参加泉州市土地和政府所有项目招投标。
5.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对回购安置房、较大宗商品住房、高端住宅项目,建设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