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鲤城区政府发布《2022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鲤城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一)批准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闽政地〔2022〕1079号
(三)批准时间:2022年11月18日
二、批准征收土地的面积、坐落、四至范围
征收鲤城区浮桥街道黄石社区、东边社区、田中社区,常泰街道五星社区、华星社区,金龙街道金柄社区等处土地面积共计13.1849公顷。其四至:详见附件《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规划一路、六路、十一路项目勘测定界图》。
三、批准征收土地用途
该地块批准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四、实施征地行为的单位
该地块征地实施单位为鲤城区浮桥街道、常泰街道、金龙街道办事处,由浮桥街道、常泰街道、金龙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与属地管辖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土地征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五、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的期限
被征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六、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及地上物、构筑物、建筑物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据了解,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规划一路全长2380米,为城市主干道;规划六路全长476米,为城市次干道;规划十一路全长543米,为城市支路。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初设概算、选址、土地转用手续办理、地勘等工作。